2016年,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就菲律宾提起的针对中国在南海的行为的仲裁案作出判决,裁定中国对南沙群岛没有历史性权利,并认为中国在该地区的一些行为侵犯了菲律宾的海洋权益。然而,中国拒绝接受和承认这一裁决,认为该仲裁庭没有管辖权,并且裁决是无效的。
尽管存在这样的分歧和争议,中国与菲律宾在近年来通过双边对话和协商寻求解决争端,并努力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两国同意按照国际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相关规定处理南海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推进“南海行为准则”(Code of Conduct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OC)的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