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并于10月1日正式披露修订后的制度文本。此次修订是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既响应了监管政策更新要求,也旨在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效能,具体内容可从以下维度展开分析: 一、修订背景与动因从外部监管与内部治理双重需求来看,此次修订具有明确的导向性:监管政策驱动:2025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章进行调整,核心涉及独立董事与专门委员会的权责划分,例如将原由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共同承担的薪酬考核意见出具职责,调整为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导。德邦物流的修订方案与这一监管变化高度契合,例如在新制度中明确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义务,体现了对监管要求的快速响应。公司治理升级需求:作为物流行业上市公司,德邦物流近年来面临业务扩张与治理规范化的双重压力。2024年6月,公司曾修订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但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意识提升,原有制度在独立董事独立性界定、履职保障等方面的不足逐渐显现。此次修订进一步细化独立性禁止情形与履职评估机制,有助于提升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 二、核心修订内容修订后的制度共三章十二条,在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完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强化:新制度明确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领域工作经验,其中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相关高级职称或五年以上财务岗位工作经验等条件之一。同时,扩大了独立性禁止范围,例如将“主要社会关系”明确为兄弟姐妹、配偶父母等亲属,禁止与公司存在重大业务往来(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与监督机制优化:制度要求独立董事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出具专项评估意见并与年度报告同步披露。此外,公司同步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明确独立董事可通过专门会议行使审核激励名单、核实授予对象等职权,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形成权责互补。提名与选举流程规范化:提名人范围包括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及投资者保护机构,且提名人需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充分核查并发表意见。提名委员会需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相关材料需提前报送上交所审核,未通过监管问询的候选人不得进入选举程序。 三、实施影响与行业意义此次修订对德邦物流及物流行业上市公司治理具有多重影响:对公司自身的影响:短期来看,制度落地需经过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将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长期来看,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强化的完善,有助于减少关联交易风险,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例如在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决策中,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将更加突出。行业示范效应:物流行业具有资产重、关联交易频繁等特点,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公司治理质量。德邦物流的修订方案为同行提供了可参考的范本,例如明确“重大业务往来”的界定标准、细化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等,有助于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四、后续实施关注点制度生效后,需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股东会审议情况,若修订方案未获通过,公司可能面临监管问询;二是独立董事履职实效,例如是否能有效参与重大决策审议、独立性自查是否流于形式等。此外,随着监管政策的持续更新,未来制度可能进一步调整以适应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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